一、為主任教官一級代理人,兼代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長。
二、學生校內(外)生活教育訓練與輔導計畫、執行、考核(含學生服儀檢查、學生基本資料之建立、個案預警會議…等相關業務)。
三、建立家長聯繫、訪談紀錄資料。
四、特殊事件之防範及偶發事件處理。
五、學生出缺勤及獎懲資料之核定、轉陳作業;德育成績之核算統計。
六、校務會議、行政會報、學務會議與導師會報(教官室部分)資料彙整、撰寫與提報。
七、生活教育(秩序)競賽策劃推行。
八、學生防護團編組、訓練及防災(護)、防震教育訓練。
九、學生戰時支援服勤業務(青年服勤動員)。
十、協辦班級幹部訓練及新生訓練輔導。
十一、學生服務幹部選、訓、用計劃、執行、考核。
十二、糾察組、大會指揮、司儀、旗手、襄儀訓練與管理。
十三、校園安全維護及災害防治緊急應變。
十四、法律常識教育及防治犯罪宣教。
十五、學生輔導與服務重要政令剪輯彙整。
十六、校園安全事件通報處理中心協調通報作業、每月初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填報。
十七、友善校園相關業務規劃、執行。
十八、學期之期初(含軍訓工作一覽表)、末各式報表與每月校安三級表、生活輔導各式表報彙整、呈報。
十九、辨理學生急難救助事宜(全國教官為全國學生服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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